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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181】分支机构如何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阅读量: 44 发布时间: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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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查询。

(二)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三)申请进入2023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应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对申请进入2024年度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有关销售额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二、分支机构如何申请列入享受政策名单?其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非法人分支机构(仅限一般纳税人)申请享受政策,需由总公司在申报时代为填报相关数据。如属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则应由总公司汇总分支机构销售额计算比重,仅总公司享受政策;如不属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则总公司和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销售额应在申报表中单独填报并单独计算比重。 

三、总公司的制造业销售额比重不满足条件,但分支机构的制造业销售额比重满足条件,分支机构能否享受优惠?

答:对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总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的,如总公司制造业销售额比重未超过50%,但非法人分支机构销售额比重超过50%,则总公司不可享受政策,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享受政策。

对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总公司所属行业不是制造业的,总公司和非法人分支机构均不能享受政策。 

四、总公司已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但未将拟申请享受政策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一并填报,非法人分支机构是否可以补报?

答:如总公司未将拟申请享受政策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一并填报,总公司应向地方工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由地方工信部门将已通过的申请退回,总公司补充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后再次提交,地方工信部门重新审核。 

五、申请进入享受政策名单的企业是否必须将所有非法人分支机构信息都进行填报?

答:不需要享受政策及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不用填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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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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